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记者丁静)记者12日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草案送审稿”提出,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停车场,用地采取划拨或协议出让方式。
“草案送审稿”提出,北京市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和经营停车场,并给予四项支持。政府可以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融集资金;独立建设停车场,可以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新建建筑超过停车配建标准建设的停车场和随新建项目同步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给予一定的容积率奖励;建设独立停车场和设置临时立体停车设施的,简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用地方面,明确独立建设的中心城区域配套停车场、驻车换乘停车场、公共汽电车场站和为改善交通管理秩序建设的公益性停车场是城市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实行划拨或者协议出让。
业内人士指出,北京市近年来鼓励社会资本兴建、运营停车位,但推动阻力较大。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地区建设用地需要走“招拍挂”,推高了建设、运营成本,社会资本不敢轻易进入。划拨或协议出让解决了用地的“后顾之忧”,有助于改变这种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