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应急管理部政治部批准在执行任务中为保护战友英勇牺牲的四川阿坝州壤塘县消防员刘乃夫同志为烈士,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追认其为中国共产党党员。2月8日上午,阿坝州隆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社会各界干部群众挥泪送别英烈。
刘乃夫,男,汉族,1994年2月出生,四川乐山人,2011年12月参加消防工作,生前系四川省阿坝州壤塘县消防大队壤塘县中队战斗一班班长、三级消防士、共青团员。2019年2月5日17时15分,壤塘县茸木达乡一民房发生火灾,该县消防中队奉命迅速出动处置。返回途中,行至距县城3公里处的国道227线尕卡岭路段时,刘乃夫同志驾驶的水罐消防车经10余公里长下坡路段,因路面结冰湿滑失控。为保护车内其他5名同志生命安全,刘乃夫同志果断采取紧急避险措施,车辆侧翻。刘乃夫同志身负重伤,后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
接到情况报告后,应急管理部高度重视,立即派工作组赶赴四川看望、慰问牺牲消防员家属和受伤的消防队员,指导妥善处理各项善后工作。
刘乃夫同志牺牲后,当地藏族同胞在得知其英勇事迹后,自发前往事故地点为其挂送经幡,在当地寺庙为其祈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