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福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历时近一年的一起跨国废物走私案已经告一段落,这是福州检察机关成功办理的首例走私废物退运出境案件。
日前,在福州马尾港,最后一批装载危险废弃物的集装箱吊装完毕。随着货轮缓缓驶离码头,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处的检察官们终于舒了口气。
2018年5月,福州马尾海关缉私分局发现一批由印尼发出并从马尾海关入境的“氧化锌”存在固体废物嫌疑,立即启动侦查。鉴于涉案货物数量巨大,涉案人员多,马尾海关第一时间与福州市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处取得联系。
认定走私废物罪的关键,是涉案货物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废物。
“涉案货物系危险废物。”第三方鉴定结论明确后,检察官开始将关注焦点锁定在货物来源上。七天的审查逮捕期限内,承办检察官审查完近百卷案卷,从中厘清涉案人员上下游关系并将其与货物买卖凭证一一对应,随即批准逮捕了其中5名犯罪嫌疑人。
据介绍,受非法利益驱动,犯罪嫌疑人鹿某、游某等人明知锌灰属于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仍从印尼某炼钢厂收购锌灰,即炼钢过程中集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销售给国内工厂加工成锌焙砂牟利。
“希望检察官能协助配合将扣押在码头的850吨固体废物清理走,囤积在码头的货物刺鼻难闻,影响到周边的生态环境,周边也时时处于危险状态中!”在福州市检察院与马尾海关召开的联席会议上,福州马尾海关缉私局负责人呼吁。
“从哪里来,回哪里去。我们将推动犯罪嫌疑人将这批‘洋垃圾’全部退运出境。”福州市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处处长陈森当场应诺。
时不我待,一方面,检察官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的讯问中向犯罪嫌疑人介绍福州市生态修复与认罪认罚从宽相结合制度,帮助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鼓励当事人积极退运废物,修复受损生态,争取从宽处罚。
另一方面,检察机关积极与马尾海关缉私局沟通协调,监督指导犯罪嫌疑人提出、完善退运方案,确保危险废物全部退运出境。
犯罪嫌疑人表示愿意自费退运废物回印尼后,检方与犯罪嫌疑人在律师见证下签订认罪认罚从宽具结书。
锌灰在加工的过程中会产生包括氯气以及部分重金属在内的有毒气体,严重威胁空气、水源、土壤等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