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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家"违建3月底前自行拆除 逾期或移交纪检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03-02 10:57:50

2月28日,济南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济南市拆违拆临行动第二期拆除任务台账(第一部分)》,其中涉公违建是359处,“涉公”违章户外广告有539处。。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要求凡是涉“公”单位、个人有违法建设的,必须要在3月31日前自行拆除完毕,逾期未完成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将移交纪检监察等部门处理。

按照《中共济南市委办公厅、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拆除违法建设的通知》(济厅字〔2017〕5号)要求,涉“公”单位、个人,凡有违法建设的,要在2017年3月31日前自行拆除完毕。

记者了解到,通知中的自拆主体主要包括单位和个人,其中单位包括有违法建设的党政机关,人大和政协机关,审判、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国有(控股)企业等部门(单位);个人包括有违法建设的干部,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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